甜之青涩 1
成长中世俗的我们早已忘了初恋的味道,忘得如此决绝,只因那时的痛苦、那时的忧伤、那时的迷惘。
直到许多年后,我们在这世上遍体鳞伤,蓦然的回首望去,才发现,那时的痛苦、那时的忧伤,甚至那时的迷惘都是那样的幸福。
甜之青涩
1
虽说爱情就如人生一样,有时就像是一个屁,无论最初诞生时有多浓烈,都终逃不过消散的一刻。但如果有一天,当我们发现自己已到了爱早已成屁的年纪,我们也许又会感触,于年少的记忆里,最令人回味的仍是爱情。
至今我依然记得,我的初恋是来得那样不寻常的早。小学一年级入学的第一天,第一堂课起立的第一秒,就如人生一样从此有了微妙的起始。
那时是1985年,买米仍然需要粮票的年代,但计划经济也在悄悄的作别我们的生活,只不过怀着一丝眷恋还未完全的离开。因此,那时的我站在时代的节点上,恍惚中俨然是成了一个倒退着超前的人。
当同龄的小孩坐在餐桌前,正因为妈妈笨拙的手艺而计划着如何换个新妈妈的时候,我已经开始了一个不知道伟大多少倍的计划。我要在将来让班里那个最漂亮的女生成为我餐桌边的孩子他妈。当时我因此感到自己的伟大,就像父亲那时逼我读的《波治伦子爵》中那个傻瓜一样伟大。
在我背上书包的第一天,我就无比确信,那个女孩将成为我此生的挚爱。她是如此的美丽,又是如此的优雅,甚至令我夸张的想,如果我这样一直的望着她,也许我就会因为忘了呼吸而死去。
从开学的第二天,我就开始接近那个叫莎莎的女生。自从知道她喜欢拉小提琴之后,我就确信,她一定会垂青有才华的男生。为此,我有一整个夜晚都活在白日梦里。
那时的我自以为被父亲逼着读了几本名著就已然算得上才华横溢,更是令我此生第一次认真反思,曾经自己的眼泪也许扭曲了视线中的父亲。那时我忽然发觉他的可敬,也深深的佩服他的远见。我想,难道他在我学龄前就逼我读如此多枯燥乏味的书,是因为预感到那将会成全我的爱情吗?那时的我甚至有理由相信,他胜过诺查•丹马士。尽管现在想起来,那种自信的想法令我的门牙在笑声中面临脱落的危险。
只是令我懊恼的是,那个叫莎莎的女孩,她于我的微笑却总是与对其他人的微笑没有区别。于是我总懊恼于这究竟是我不曾将她吸引,还是她不曾明了我的心。我在反复的思忖之后,忽然想起了一个叫罗密欧的人,于是我终于得出了结论,无论怎样的女士,都会喜欢勇于表白的男人。也许是我没有勇敢的向她表白,所以她才会对我没有任何的表示,甚至于一个**的眼神我也不曾看到。
我想或许我也该在众人的面前大声的表白我的爱情,于是在那个上午的课间操时间,我站在了操场的主席台前。当时,为了准备下午的学校大会,那个麦克风被早早的装在了主席台上,招摇着红红的丝巾,给予我无限的勇气,尽管那火红的丝巾丝毫也没有让我想起董存瑞和邱少云。
“我爱莎莎,”我爬到凳子上,开始对着那个麦克风大声的宣言,我看到所有的人近乎呆滞的表情,包括老师和校长,“我将来要娶她做我的老婆。”这时我又看到那许多惊讶得合不拢的嘴淌出了口水,也包括老师和校长。
一阵鸦雀无声之后,是万众的呼声,当然、这有点夸张,那所学校一共不过一千多人。我很有成就感的望了她一眼,我想她也许会给我一个爱慕、甚至倾慕的眼神。可是不幸的是,她害羞的逃跑了,跑回了教室。
与此同时,我也被带到了教务处。我不记得教导主任对我说了些什么,我只知道,我失去了上之后两堂课的权力,于是我满怀庆幸的做出一脸不幸的表情。只是我正急于知道莎莎她会否因此而认为我是个了不起的人,甚至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我。
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时候,我没能看见她,因为我是在下课后才从教务处回到教室的,那时所有的同学都走光了。我伤感的从抽屉里拿出书包,望了一眼莎莎的座位,想着她在这样一片明朗的天空下,却独自一人孤独的回家,身边没有我的陪伴,那将是怎样的孤独与凄楚。
但我那时不知道的是,她当时正和几个女生说笑着走在回家的路上,不知道有多开心,而说笑的内容几乎全是在形容我如何的愚蠢与可笑。
那之后,她对我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,也依然与对其他的同学没有区别,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,在我看来,于那些人当中我是多么的优秀,多么的与众不同,当然、这与众不同也体现在数学考卷上相当统一的红叉。
她难道是想要用爱情来折磨我吗?我那时是如此怀疑的。尽管许多年后,当我回想起那段往事时,我又有了另一种猜测,也许那时的她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。在她的心里,大概觉得爱情还不如一块巧克力。
于是我开始了漫长的反思,就为了找出她从来不曾对我投以爱慕眼神的原因。这也许因为我一直是个很喜欢反思的人,尤其是在孤独的时候,事实上我总是孤独的。
从很小的时候起,我就确信反思有利于我不犯太多的错误,因为年少的幼稚的确是会令我们犯下许多可笑的错误的。但那却是当时的我所不愿见到的,我要尽可能的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成熟,更甚至像个成年人,因为只有成年人才能无可厚非的恋爱、结婚。尽管那时我全然不知道结婚的真正意义,当然、或许如今对此更加疑惑。
直到许多年后,我们在这世上遍体鳞伤,蓦然的回首望去,才发现,那时的痛苦、那时的忧伤,甚至那时的迷惘都是那样的幸福。
甜之青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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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说爱情就如人生一样,有时就像是一个屁,无论最初诞生时有多浓烈,都终逃不过消散的一刻。但如果有一天,当我们发现自己已到了爱早已成屁的年纪,我们也许又会感触,于年少的记忆里,最令人回味的仍是爱情。
至今我依然记得,我的初恋是来得那样不寻常的早。小学一年级入学的第一天,第一堂课起立的第一秒,就如人生一样从此有了微妙的起始。
那时是1985年,买米仍然需要粮票的年代,但计划经济也在悄悄的作别我们的生活,只不过怀着一丝眷恋还未完全的离开。因此,那时的我站在时代的节点上,恍惚中俨然是成了一个倒退着超前的人。
当同龄的小孩坐在餐桌前,正因为妈妈笨拙的手艺而计划着如何换个新妈妈的时候,我已经开始了一个不知道伟大多少倍的计划。我要在将来让班里那个最漂亮的女生成为我餐桌边的孩子他妈。当时我因此感到自己的伟大,就像父亲那时逼我读的《波治伦子爵》中那个傻瓜一样伟大。
在我背上书包的第一天,我就无比确信,那个女孩将成为我此生的挚爱。她是如此的美丽,又是如此的优雅,甚至令我夸张的想,如果我这样一直的望着她,也许我就会因为忘了呼吸而死去。
从开学的第二天,我就开始接近那个叫莎莎的女生。自从知道她喜欢拉小提琴之后,我就确信,她一定会垂青有才华的男生。为此,我有一整个夜晚都活在白日梦里。
那时的我自以为被父亲逼着读了几本名著就已然算得上才华横溢,更是令我此生第一次认真反思,曾经自己的眼泪也许扭曲了视线中的父亲。那时我忽然发觉他的可敬,也深深的佩服他的远见。我想,难道他在我学龄前就逼我读如此多枯燥乏味的书,是因为预感到那将会成全我的爱情吗?那时的我甚至有理由相信,他胜过诺查•丹马士。尽管现在想起来,那种自信的想法令我的门牙在笑声中面临脱落的危险。
只是令我懊恼的是,那个叫莎莎的女孩,她于我的微笑却总是与对其他人的微笑没有区别。于是我总懊恼于这究竟是我不曾将她吸引,还是她不曾明了我的心。我在反复的思忖之后,忽然想起了一个叫罗密欧的人,于是我终于得出了结论,无论怎样的女士,都会喜欢勇于表白的男人。也许是我没有勇敢的向她表白,所以她才会对我没有任何的表示,甚至于一个**的眼神我也不曾看到。
我想或许我也该在众人的面前大声的表白我的爱情,于是在那个上午的课间操时间,我站在了操场的主席台前。当时,为了准备下午的学校大会,那个麦克风被早早的装在了主席台上,招摇着红红的丝巾,给予我无限的勇气,尽管那火红的丝巾丝毫也没有让我想起董存瑞和邱少云。
“我爱莎莎,”我爬到凳子上,开始对着那个麦克风大声的宣言,我看到所有的人近乎呆滞的表情,包括老师和校长,“我将来要娶她做我的老婆。”这时我又看到那许多惊讶得合不拢的嘴淌出了口水,也包括老师和校长。
一阵鸦雀无声之后,是万众的呼声,当然、这有点夸张,那所学校一共不过一千多人。我很有成就感的望了她一眼,我想她也许会给我一个爱慕、甚至倾慕的眼神。可是不幸的是,她害羞的逃跑了,跑回了教室。
与此同时,我也被带到了教务处。我不记得教导主任对我说了些什么,我只知道,我失去了上之后两堂课的权力,于是我满怀庆幸的做出一脸不幸的表情。只是我正急于知道莎莎她会否因此而认为我是个了不起的人,甚至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我。
那天中午放学回家的时候,我没能看见她,因为我是在下课后才从教务处回到教室的,那时所有的同学都走光了。我伤感的从抽屉里拿出书包,望了一眼莎莎的座位,想着她在这样一片明朗的天空下,却独自一人孤独的回家,身边没有我的陪伴,那将是怎样的孤独与凄楚。
但我那时不知道的是,她当时正和几个女生说笑着走在回家的路上,不知道有多开心,而说笑的内容几乎全是在形容我如何的愚蠢与可笑。
那之后,她对我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,也依然与对其他的同学没有区别,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,在我看来,于那些人当中我是多么的优秀,多么的与众不同,当然、这与众不同也体现在数学考卷上相当统一的红叉。
她难道是想要用爱情来折磨我吗?我那时是如此怀疑的。尽管许多年后,当我回想起那段往事时,我又有了另一种猜测,也许那时的她根本不知道爱情是个什么东西。在她的心里,大概觉得爱情还不如一块巧克力。
于是我开始了漫长的反思,就为了找出她从来不曾对我投以爱慕眼神的原因。这也许因为我一直是个很喜欢反思的人,尤其是在孤独的时候,事实上我总是孤独的。
从很小的时候起,我就确信反思有利于我不犯太多的错误,因为年少的幼稚的确是会令我们犯下许多可笑的错误的。但那却是当时的我所不愿见到的,我要尽可能的让自己看上去显得成熟,更甚至像个成年人,因为只有成年人才能无可厚非的恋爱、结婚。尽管那时我全然不知道结婚的真正意义,当然、或许如今对此更加疑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