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一章 从此萧郎是路人
    朱明朗就坐在楼下白色的车里,骨节分明的手紧紧地握成拳状,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龌龊男人的手紧紧地牵着他心爱女人的手,如果眼神能杀死人,他早都死几百次了,万箭穿心。

    丁云开的脚下突然打了一个虚晃,小唯赶紧扶住他,急切地问:“你怎么了?哪里不舒服吗?”

    “没有,刚才心口突然有点痛,现在好了。”他淡淡的微笑,“小唯,我们赶紧走。”他催促道,这个鬼地方,越早离开越好,万一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回来,就走不了。

    “丁云开,你真他妈的该死。”他恨恨地爆出一句国骂,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解一丝心头之恨,“拿开你的脏手,能滚多远就滚多远。”

    “静好,我的傻静好,你真的要跟他走吗?老天啊!求求你,赶紧让她的记忆恢复吧!”他喃喃地祈祷。

    看着她站在楼下仰望楼上的那个家数分钟,慢慢地坐进车中,然后车像离弦的箭一样绝尘而去。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泪水像露珠一样大滴大滴的落下,无声落下到小声抽噎到号啕大哭。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,只是未到伤心处,对静好,他真的是无计可施,无能为力。他的灵魂似乎被掏空一样, 只剩下一具躯壳。

    早上到公司,就工作做一些安排后,他就开车回来一直停在楼下,他没有开自己的车,而是选择开公司的车,只是不想让静好走的不安心。就算是养一只狗,三年的朝夕相处也结下了深厚的感情,何况是高智商的人呢!

    默默地坐在车上,静好的心如针刺过,面色苍白,眼睛也慢慢的湿润了。

    “小唯,你很舍不得吗?”丁云开的问话中带着明显的不快。

    “云开,人是有感情的。”小唯淡淡而坚定地回答,特别与楼下那辆白色的宝马错身而过时,她心里越发的惊慌,总感觉有一双猎豹一样的目光透过车窗玻璃死死地盯着她,让她毛骨肃然。

    “明朗。”她在心里惊呼,抬头也同样死死地盯着那辆车,可该死的玻璃挡住她的视线,她压根什么也看不见。

    车绝尘而去,静好的心生疼生疼的。三年来,她一直都有逃开的念头,真到了离别的时候,她体会到的不是快乐,而是一种蚀骨剥离的痛。她的身体就像是被掏空了一样,自己的感情也被提前透支,“再见明朗。”她闭上眼睛,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,梨花泪寂然落下,从此萧郎是路人,这也许是她和他最后的遇见,永远的告别。

    “小唯,我会永远的爱你的。”丁云开深情地表白,内心得意地笑开了花,“朱明朗,你最终还不是失败了,抱得美人归的人是我不是你,你只有眼巴巴眼馋的命。”他在心中用腹语诽薄。

    面对丁云开的表白,小唯并没有太多的心动,不知为什么,她突然有一种不安,总觉得他们之间一定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发生过,明朗守口如瓶,丁云开更是一口否认,想通过隐瞒的方式让她选择忘记。

    “我一定会调查清楚的。”她暗暗地对自己说。

    看着丁云开开的车像箭一样离去,朱明朗一踩油门,追了上去,腥红的眼就像是要滴出血一样,“混帐东西,今天你死我活。”他恨恨地骂道。

    他不要乎死,小唯就是他的命,既然不唯已经离他而去,他苟且于世还有什么意思。就是一具躯体,行尸走肉。

    “别追了,是我对不起你,把我忘记吧!你会遇到更好的女子,她一定比我更适合你。”手机信息提示意突兀的响起,“小唯。”他一下子冷静下来,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着,泪水再一次迷蒙了双眼,“小唯,你让我怎么办?你让我怎么办?”

    抬头向前望去,情敌的车已经淡出了视线。

    朱明朗踏着沉重的步伐走步梯一步步回到家中。

    “小唯,小唯,我回来了。”他喊到。

    只听到鹦鹉的回答,“主人不在家,主人不在家。”

    明朗神情凝滞,尔后苦笑,数秒后,泪水像两行河水快速地流淌,“小唯,我终于失去了你,我再也牵不住你的手了,没有你,我的生命还有什么颜色?”

    望着客厅的《凤穿牡丹》,小唯的音容笑貌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。

    她就坐在阳台的藤椅上,一针一线费劲地绣着,整整绣了二年半。他在望眼欲穿中终于等得了她功成的哪一刻。

    “收之桑榆,失之东瑜,”没想到王府井之行,原本只是装裱绣品,可是静好却记忆恢复了,忆起曾经的风华雪月,她固守的“相信爱情”也得到了完美诠释,直接奔丁云开而去,只因他们相爱了四年。

    可是谁又是谁的初恋呢?

    “静好,你什么时候才能忆起初中的生活?那时,你是我眼中的全部,梦中的四分之三,你是我唇边青涩的微笑,是我青葱岁月难忘的初恋。”

    “明朗,我就喜欢《凤穿牡丹》,因为它是我们的国花,国粹。”她倔强地仰着脸说,就像跟他有数百年的世仇似的,还紧紧地把绣片抱在怀里,坚定地对老板娘说:“我就要这幅,谁说也不行。”

    朱明朗哑然失笑,“小傻瓜,我的本意就是让你绣繁锁的绣片,只有繁锁才能化解你的寂寞,才能弱化你寻找记忆的心。”

    “明朗,我们把麻编凉鞋全部买下好不好?阿姨都这么大年龄了,挺不容易的,那双黑色的,你如果不想穿,可以挂在墙上当工艺品。”她目光充满期盼。

    “静好,我本来就打算全部买下来啊!既然你有,我当然也应该有,衣服流行情侣装,咱们就来个情侣鞋。”看着挂在鞋柜上面的草鞋,静好的爱心泛滥在今天是何其的甜美,她的善良是何其让人感动。

    “明朗,这只鹦鹉真可爱,好聪明啊!我要买下它。”她斩钉截铁地说,眉宇间更是乐开了花。

    “我要油炸了它。”

    “你敢?”

    “我有什么不敢的,只要它敢偷你的心,我就敢炸了它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来到鸟笼前,只见小淘气也闷闷不乐地耷拉着脑袋,收起它炫耀衣装的耀武扬威。

    “小淘气,以后就我们俩相依为命了。”他低低地说。

    只见小淘气胆怯地望着它,用目不转睛的眼神审视着这个凶狠狠的男主人,似乎在说:“主人,我没有听错吧!你一直都想油炸我啊!”

    “小淘气,你的主人走了,再也不回来了,以后就由我照顾你了,你要听话噢。”

    “额,主人走了。”鹦鹉把身子缩成一团,微闭着眼睛,似乎也陷入痛苦之中。

    身心疲惫地在滕椅上坐了下来,静好早上沏的玫瑰花茶还放在那里,捧起茶杯,深深地嗅了一口,这和田玫瑰的味道就是浓郁醇厚,香味悠长。

    “明朗,口渴了吧!来尝尝我沏的玫瑰花茶,这可不是本地的玫瑰噢,是和田的玫瑰,香味特别纯正。”

    喝上一口含的嘴里,滋味甘甜。此时却是一种穿肠毒药,他明知不是茶水的问题,而是一种绝望的爱。

    阳台角落的小书柜上还放着几本书,书前摆着静好读书时的照片,她微微的侧头,看向镜头,明眸皓齿。

    “静好,你知道吗?看到你第一眼,你就已经惑了我的心,这辈子,我就认定你了。”

    阳台上的碧蝉花绿的盎然,长势茂盛。

    “静好,这盆碧蝉花你也不要了吗?你不是最喜欢它的吗?”

    这盆碧蝉花是他们到郊外踏青,无意间在路边发现的。只是掐一一根茎,随意地插在花盆中,浇上一点水,没想到过两天,它竟然开出几朵宝石蓝的小花,花是由三瓣组成的,上面的两瓣是蓝色的,下面的一瓣是白色的,就像是一只只展翅欲飞的蝉……

    初见到碧蝉花时,明朗并不认识,还笑着说:“一种野花而已,你要是喜欢,我们哪天到花市上看看,买几盆名贵的花,米兰、孔雀翠、牡丹都行,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!”

    静好不满地白了他一眼,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中,说:“我不是专业的园艺师,那些名贵的花会因照料不当而枯萎、死亡,可碧蝉花不一样。它是一种沾土即生、遇水即活,耐严寒抗干旱的花。它的枝茎再生能力很强,就算是碎尸万段,也能沾土生根。有时,无根的枝茎一连几天无土无水,眼看着就要枯萎,只要下了一场雨,或一个多露的早晨,它就会马上活过来。它的根细如发丝,可以自由地在土里蔓延生长。它的籽像蝉一样,具有休眠功能,无论在土里沉睡多少年,都不会丧失发芽的能力。碧蝉花也是一味良药,具有消炎去肿的功效,还是一种天然的颜料,花汁可以用来画画写字。”

    明朗带着极其欣赏、膜拜的眼神看着她,翘起大拇指,连声赞道:“静好,你究竟还有多少的惊喜带给我呢!”

    “每一种花都是有花魂的,它只要存在,就有存在的道理。”

    “静好,碧蝉花传递给我们的精神是: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困境,都要勇敢坚强地活下去,只有百折不挠,迎难而上,才能变得强大,才能开出属于自己美丽的花。可是,静好,我十多年的坚持,换来的还是一个人的一厢情愿,那就让我继续用碧蝉花的精神鼓励自己吧!只要你未嫁,我就有随时将你夺回来的信心。”

    静好回到自己的家中,家里依旧一尘不染,窗明几净。她知道这些全是明朗的功劳,每周他都要过来打扫两次。

    “这房间真干净,根本不像是没住过人,是保洁阿姨打扫的吗?”丁云开脸上写满愉快。干净舒适的环境就是让人精神愉悦,原本以为三年没人住过的家应该是灰土土地,没想到是一尘不染。

    静好没有说话,觉得两人之间有了距离。缺乏默契感。但她不得不悲哀的认识到,丁云开是不会像明朗一样,每周两次来打扫卫生的。

    “明朗,谢谢你如此的体贴,如此的呵护着我,但我知道男女之间是没有纯粹的爱情的,日久必会生情,所谓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义。”

    再见,明朗,从此萧郎是路人。想起疑视朱明朗的狂追,她的心中突然一阵生疼,如果感觉不错,驾驶白车的应该就是他,只有他才会这样不管不顾的直追上来,不计后果,所幸的是在她发出那条信息后,白车减慢了速度,慢慢地停在路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