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孤岛
光秃的枝干淋湿了,枯黄的树叶堆积一片,渐起了风,而叶却再也无法被吹起来了。一位老人站在海边,苍老的皮肤,饱经风霜的脸上,一条条的皱纹,一双眼睛,被风吹过,眼睛深深向里凹进,炯炯有神地望着海面上远去的孤帆。他穿上了那件珍藏了三十年的军装,摸着衣服上的一块块勋章想起了少年时执行的任务,陈子义,顾诗影……如今会身在何处?
或许他做梦都不会想到,三十前的一别会有这么久,如今黑丝已变成白发,三十年来他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有人能带他离开这个地方。期望的越多,失望的就越多,忧思成疾,弥留之际,最愧对的就是他的父母。如果不是自己一意孤行,听从父母的建议,就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。或许这时候应该儿孙绕膝,有个幸福的晚年,如今父母尚在人世?老人落下了泪水,看了看水中的倒影,已不是少年般模样。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,世界上最偏远最安静的小岛,程峰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年。这里是第七度空间,程峰的异能在这里丝毫无用,而且当温度升高时会产生热,周围的火山会随时爆发。这三十年,大大小小的火山爆发了几十次,每次程峰都幸存下来了。
他每次睡觉前都会想会不会看不见明天的太阳?或许是孤独太久了,要是火山爆发把我淹没最好了,就不用每日活在期待之中。在拥有异能之前,程峰是家中的独生子,父母又是老来得子,对他甚是疼爱。在这里他学会了很多生活技能,白天捕鱼到森林里砍柴,夜晚在篝火前享受晚餐。天天的陪伴让给他的生活增添些乐趣,这只鹰陪伴了他三十年,鹰的寿命可达七十岁。他坚信它是儿时同伴刘天的化身,一次砍柴途中,它一直跟着程峰,不时发出叫声,就这样它与程峰相依为命了。每次程峰捕鱼时都会把它带着,因为没有船,程峰就到森林里砍了几根竹子做成木筏。鱼叉也是竹子做成的,湖水清澈见底,不会给捕鱼带来负担。
每天太阳出来程峰会带着它去捕鱼,特里斯群岛夏季格外炎热,当年秦可给他留的衣服没过几年就全部腐烂了。程峰把树叶编织成衣服穿在身上,为了捕鱼的方便他的上身**着。天天喜欢爬在他的肩上,常年累月的积累,他的肩上有很深的鹰爪印。有时程峰没有插到鱼时,天天飞盘旋在湖面上,发现目标时会倏然冲到水里把鱼叼上来,这些年来程峰没有饿过肚子。
夏季,特里斯群岛虫蛇巨多,程峰的屋子由简简单单的几块木头搭起来的,经常有毒蛇来他这里做客。如果不是天天的守护,他早已命丧黄泉了。有次他醒来发现天天倒在地上,嘴里紧紧咬着那条色彩艳丽的毒蛇,嘴角还有点血斑。程峰把天天抱着怀里,天天眼角微张,用仅留着的力量望着程峰。在军校的时候,他有研究过世界上的灵药,在古书上也了解过在特里斯群岛也有一种就玉葵的灵药,据说能解百毒。这种药材十分珍贵,一千年才能长成一棵,它的外表雪白,和莲花的形状相似。特里斯森林面积大约一百平方千米,要把森林里的每个角落翻遍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对于玉葵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,只能碰碰运气了。程峰拿起筐娄开始了森林之旅。
之前进入森林只为砍柴,打猎,还没有好好看过这里。也许是当初被流放到这里心有不甘,觉得这里就是个地狱,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不友善。时间磨平了他的棱角,他也学会了接受。夏季,因为树木的蒸腾作用,热气蒸发到空中,森林中并不是那么炎热。森林之中处处是藤蔓,乱草丛生,树上缠绕着色彩斑斓的蛇,程峰知道,色彩越艳丽的蛇越是含有剧毒,就如女人一样,越漂亮的女人,越会花言巧语,当你深陷于对她的爱时,又一脚把你踢开。一条眼镜蛇,尾巴缠绕在枝干上,翘起头来,凶神恶煞地盯着程峰,吐了吐舌头,发出吱吱的响声。
要是放在以前,程峰伸出手就能送它上黄泉路了,现在却被这条蛇欺负。程峰小心翼翼地放慢脚步,从这条眼镜蛇面前溜了过去,其实当他与眼镜蛇只有几十厘米的时候,他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,当走过后程峰长呼了口气。程峰扒开每一个灌木丛,他坚信玉葵就在哪个角落里。就这样,他找了一天又一天,下雨了他就找一棵大树,躲在下面。饿了时就在树上摘下果子充饥,连续几天的阴雨让人变得燥热,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,这是程峰在森林中的第三天。他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,迟一天,天天就会变得更加危险,现在能做的就是祈祷自己能早日找到玉葵,同时也希望天天能够撑下去。幸运总会眷顾能一直坚持的人,灌木丛里有些动静,程峰走上前去。一只雪白的兔子窝在草里,一般来说,兔子眼睛的颜色与它们的皮毛颜色有关系,黑兔子的眼睛是黑色的,灰兔子的眼睛是透明的眼睛是灰色的,白色的兔子眼睛是白色的,肉眼看上去是红色的。眼前的兔子却与众不同,它的眼睛却是蓝色的,它的双眼水汪汪的,很有灵性。程峰刚伸手,准备把它抓住,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了。程峰就跟在他的身后,看见有个洞穴兔子钻了进去,程峰弯下腰把头探了进去,错乱的藤蔓上有个白色的物体。仔细一看,和古书中描述的一样,“总算找到你了。”程峰把手伸进去把它拿了出来,放到了背篓里。
回到了住所后,天天在程峰搭的窝里看上没有生命特征了,程峰找来了瓦罐,把玉葵捣碎混了些水。扒开天天的嘴把药喂了进去,不一会儿,天天嘴上的伤口就痊愈了。天天恢复了往日的神采,盘旋在屋子上,不停的拍打着翅膀。
经历过这次磨难,天天与程峰的感情变得深厚,在这个第七度空间里,没有亲情,没有爱情,或许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会变得格外坚固。
三十年间,天天和程峰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,天天也从刚会行走的雏鹰变成现在的庞然大物。程峰这些年来晚上会一直做着同一个梦,犯人程峰因犯故意杀人罪按照法律应判处死刑,考虑到犯人为国家做过突出贡献,现本法庭宣判犯人程峰流放到特里斯岛三十年。当法官敲下法槌时,程峰都会从梦中惊醒,满头大汗。程峰这些来认为自己没有错,自己杀死的是十恶不赦的人,为什么国家容不下他?
程峰永远忘不了那天,秦可开着直升机把他带到这个孤岛上,“是我把你带进军校的,是我把你带上了这条不归路,只要我活着,三十年后我来接你。”三十年对于当时的程峰来说,是一个数字,对他有异能的他来说不算什么,到这之后,他才明白,自己也会和普通人一样会老去。
按照约定,那天程峰早早起来,穿上那件军装,在海边他放飞了天天,自己等待着直升机来接他。一架直升机缓缓落下,打开舱门的是个年轻人,他推着轮椅,上面坐着的是秦可,满头白发,满脸的皱纹,岁月的痕迹在他的脸上一览无余。程峰和他对视了几眼,两个人都流下了泪水。“程峰该该回家了……”秦可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,程峰想起了那个雷厉风行的秦可,想起了提着AK-47面对着敌人丝毫不退宿的秦可,可是现在这个面前的人让他感觉很陌生……
两个人上了飞机,或许程峰的故事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……
或许他做梦都不会想到,三十前的一别会有这么久,如今黑丝已变成白发,三十年来他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有人能带他离开这个地方。期望的越多,失望的就越多,忧思成疾,弥留之际,最愧对的就是他的父母。如果不是自己一意孤行,听从父母的建议,就不会落到如今的地步。或许这时候应该儿孙绕膝,有个幸福的晚年,如今父母尚在人世?老人落下了泪水,看了看水中的倒影,已不是少年般模样。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,世界上最偏远最安静的小岛,程峰在这里生活了三十年。这里是第七度空间,程峰的异能在这里丝毫无用,而且当温度升高时会产生热,周围的火山会随时爆发。这三十年,大大小小的火山爆发了几十次,每次程峰都幸存下来了。
他每次睡觉前都会想会不会看不见明天的太阳?或许是孤独太久了,要是火山爆发把我淹没最好了,就不用每日活在期待之中。在拥有异能之前,程峰是家中的独生子,父母又是老来得子,对他甚是疼爱。在这里他学会了很多生活技能,白天捕鱼到森林里砍柴,夜晚在篝火前享受晚餐。天天的陪伴让给他的生活增添些乐趣,这只鹰陪伴了他三十年,鹰的寿命可达七十岁。他坚信它是儿时同伴刘天的化身,一次砍柴途中,它一直跟着程峰,不时发出叫声,就这样它与程峰相依为命了。每次程峰捕鱼时都会把它带着,因为没有船,程峰就到森林里砍了几根竹子做成木筏。鱼叉也是竹子做成的,湖水清澈见底,不会给捕鱼带来负担。
每天太阳出来程峰会带着它去捕鱼,特里斯群岛夏季格外炎热,当年秦可给他留的衣服没过几年就全部腐烂了。程峰把树叶编织成衣服穿在身上,为了捕鱼的方便他的上身**着。天天喜欢爬在他的肩上,常年累月的积累,他的肩上有很深的鹰爪印。有时程峰没有插到鱼时,天天飞盘旋在湖面上,发现目标时会倏然冲到水里把鱼叼上来,这些年来程峰没有饿过肚子。
夏季,特里斯群岛虫蛇巨多,程峰的屋子由简简单单的几块木头搭起来的,经常有毒蛇来他这里做客。如果不是天天的守护,他早已命丧黄泉了。有次他醒来发现天天倒在地上,嘴里紧紧咬着那条色彩艳丽的毒蛇,嘴角还有点血斑。程峰把天天抱着怀里,天天眼角微张,用仅留着的力量望着程峰。在军校的时候,他有研究过世界上的灵药,在古书上也了解过在特里斯群岛也有一种就玉葵的灵药,据说能解百毒。这种药材十分珍贵,一千年才能长成一棵,它的外表雪白,和莲花的形状相似。特里斯森林面积大约一百平方千米,要把森林里的每个角落翻遍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对于玉葵这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,只能碰碰运气了。程峰拿起筐娄开始了森林之旅。
之前进入森林只为砍柴,打猎,还没有好好看过这里。也许是当初被流放到这里心有不甘,觉得这里就是个地狱,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不友善。时间磨平了他的棱角,他也学会了接受。夏季,因为树木的蒸腾作用,热气蒸发到空中,森林中并不是那么炎热。森林之中处处是藤蔓,乱草丛生,树上缠绕着色彩斑斓的蛇,程峰知道,色彩越艳丽的蛇越是含有剧毒,就如女人一样,越漂亮的女人,越会花言巧语,当你深陷于对她的爱时,又一脚把你踢开。一条眼镜蛇,尾巴缠绕在枝干上,翘起头来,凶神恶煞地盯着程峰,吐了吐舌头,发出吱吱的响声。
要是放在以前,程峰伸出手就能送它上黄泉路了,现在却被这条蛇欺负。程峰小心翼翼地放慢脚步,从这条眼镜蛇面前溜了过去,其实当他与眼镜蛇只有几十厘米的时候,他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,当走过后程峰长呼了口气。程峰扒开每一个灌木丛,他坚信玉葵就在哪个角落里。就这样,他找了一天又一天,下雨了他就找一棵大树,躲在下面。饿了时就在树上摘下果子充饥,连续几天的阴雨让人变得燥热,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,这是程峰在森林中的第三天。他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,迟一天,天天就会变得更加危险,现在能做的就是祈祷自己能早日找到玉葵,同时也希望天天能够撑下去。幸运总会眷顾能一直坚持的人,灌木丛里有些动静,程峰走上前去。一只雪白的兔子窝在草里,一般来说,兔子眼睛的颜色与它们的皮毛颜色有关系,黑兔子的眼睛是黑色的,灰兔子的眼睛是透明的眼睛是灰色的,白色的兔子眼睛是白色的,肉眼看上去是红色的。眼前的兔子却与众不同,它的眼睛却是蓝色的,它的双眼水汪汪的,很有灵性。程峰刚伸手,准备把它抓住,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了。程峰就跟在他的身后,看见有个洞穴兔子钻了进去,程峰弯下腰把头探了进去,错乱的藤蔓上有个白色的物体。仔细一看,和古书中描述的一样,“总算找到你了。”程峰把手伸进去把它拿了出来,放到了背篓里。
回到了住所后,天天在程峰搭的窝里看上没有生命特征了,程峰找来了瓦罐,把玉葵捣碎混了些水。扒开天天的嘴把药喂了进去,不一会儿,天天嘴上的伤口就痊愈了。天天恢复了往日的神采,盘旋在屋子上,不停的拍打着翅膀。
经历过这次磨难,天天与程峰的感情变得深厚,在这个第七度空间里,没有亲情,没有爱情,或许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会变得格外坚固。
三十年间,天天和程峰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,天天也从刚会行走的雏鹰变成现在的庞然大物。程峰这些年来晚上会一直做着同一个梦,犯人程峰因犯故意杀人罪按照法律应判处死刑,考虑到犯人为国家做过突出贡献,现本法庭宣判犯人程峰流放到特里斯岛三十年。当法官敲下法槌时,程峰都会从梦中惊醒,满头大汗。程峰这些来认为自己没有错,自己杀死的是十恶不赦的人,为什么国家容不下他?
程峰永远忘不了那天,秦可开着直升机把他带到这个孤岛上,“是我把你带进军校的,是我把你带上了这条不归路,只要我活着,三十年后我来接你。”三十年对于当时的程峰来说,是一个数字,对他有异能的他来说不算什么,到这之后,他才明白,自己也会和普通人一样会老去。
按照约定,那天程峰早早起来,穿上那件军装,在海边他放飞了天天,自己等待着直升机来接他。一架直升机缓缓落下,打开舱门的是个年轻人,他推着轮椅,上面坐着的是秦可,满头白发,满脸的皱纹,岁月的痕迹在他的脸上一览无余。程峰和他对视了几眼,两个人都流下了泪水。“程峰该该回家了……”秦可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,程峰想起了那个雷厉风行的秦可,想起了提着AK-47面对着敌人丝毫不退宿的秦可,可是现在这个面前的人让他感觉很陌生……
两个人上了飞机,或许程峰的故事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