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苑 下(九)薄雪
    九 薄雪

    回到北苑之后,一切都归于正常了。原本景素去不过十余日,并未赶上为东宫女眷侍讲。景素走后,留在东宫的近侍按崇吾命令暂停了小女史到景素处的事务,是以太子妃以下皆不知情。

    回来后的崇吾一如从前,在人前对景素并不格外上心,只当做一个欣赏的女官对待。所不同的是在他书房中的一个角落里为景素单独设了一桌一椅。但是众人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寻常,这不过是为侍读方便罢了。况且崇吾并不时时呆在书房,自伤好后,他每日早起骑射,在寝殿用完早膳后便于北苑临时设的前殿接见詹事府随行的属员。在那里商讨呈送今上的表文奏疏以及崇吾所做的应制文章,也有太子宾客和詹事府留守属员之间的往来文书要处理。当然,他也得经常接受詹事府随员的规谏。这些事务大约要需一两个时辰方可。崇吾不喜昼寝,午后的时光一般要去打打马球或蹴鞠。户外活动后,或者天气不好的日子才在书房处理文书或读书。如果景素刚好在的话,才会与他单独相处。他有时会交代她些读书过程中的待查之处,有时也会同她谈谈无关紧要的事情,当然有时候也待她亲昵,但更过的时候他们是各据书房一片空间,各做各的事。

    近来景素颇读了一些“史鉴”“会要”“论说”之类纪兴衰成败或谈君臣治国之道的书。因为这些都是崇吾所读的书,起初这类书崇吾是不需要她来侍读的,但近来却也会交给她做。她要是想在查阅书籍资料的时候能够万全无漏的话,总需要一本一本地去啃他曾经读过的和现在正在读的,甚至慢慢的她开始猜测他会读什么,然后提前去读。这对于景素而言无疑是困难的。那些书除了史籍便是论理,其中一些关要处,以一个不足二十岁的闺阁女子而言是难以理解的。她就只好更加的勉力而行。

    至于晚间的时候,崇吾如果不去妻妾那里宿夜的话,那便呆在书房读书,直到回寝殿去。但晚间景素通常是不在书房的,除非崇吾有什么事情传令她来。

    如今,景素有时也会正看着书便发起呆来,但她从不在崇吾书房的那张桌子上乱写乱画。有时由别的近侍陪侍崇吾外出时,王中达会来为她送茶,会悄悄看一眼她在看的书,暗自感叹景素的用心,他自小陪着崇吾读书,虽然并不精于此道,但多少是懂得点的。景素总是很客气的站起来道谢。甚至连戍卫们也识得她,因为在他们看来,这是一个虽然极受太子崇吾宠信,却仍然谦和礼让的女官。

    所以尽管她长驻崇吾书房,却并未引人注目。因为对于崇吾的妻妾们来说,对一个女官的信任是无害的,像纪良媛那样的耳鬓厮磨与床笫之间的沉溺才是可怕的,但看起来崇吾在这方面对她并无特别之处。而轮到景素授课时,她们也对她更加地亲热起来,但景素依旧是恪守本分,谨慎谦冲的样子,她们自然也都放了心,满了意。其实就算她得了宠爱也没有关系,反正不是她也可能是别人,如果是一个得宠却懂事知礼的人总是好的。

    北苑的冬天似乎来的更早些,那天落了半日的薄薄的雪。午后崇吾踏着薄雪来到书房时,景素穿了新裁的莲青色冬季制服,松松的挽了头发,一边低头细细地读书,一边随手往旁边白纸上记着质疑之处。见他来了,便站起来行了礼,崇吾伸手拉住她的手,握了握,倒是暖和,他的书房里有足够的炭火,自然是不冷的,他微笑着说:“都说了在这里没有外人,不用总是行礼,你就是不听。”

    景素帮他解了斗篷挂在屏架上,一如既往地笑笑,也不反驳,他知道下一次她还是会一切照规矩来的,也不再多说什么,随手拿起她看的书,又见纸上密密麻麻的质疑:“你看这书做什么,难道要做女卿相?”

    景素一边倒了茶递到他唇边,一边说:“谁教殿下天天看这样的书,我要是不读,怎么给殿下侍读呢?”

    崇吾就着她手里饮了茶,微笑着说:“你也忒认真了,便有十分查不到的,以后就交给外面那些侍读吧,自从你来了,他们都闲的发慌。”

    景素抿嘴笑了:“算了吧,要是这点事做不好,殿下的俸禄是好拿的?”

    “哟,你这丫头,”崇吾欢快的笑起来,“你这是嫌俸禄菲薄,所以铆足了劲是想加俸禄啊?我得速速起草文书,请中宫加封你做‘一品尚宫’。”

    尚宫最高不过从五品,崇吾这样说显然是有意揶揄她,但景素还是立刻眉开眼笑起来:“殿下自是不缺钱的,我这囊中羞涩之人可就见钱眼开了。”

    崇吾心中大悦,将她拥入怀中,嗅着她的发香,呢喃低语:“阿素,那为什么我送你的那斛珍珠你非要退回来呢?”

    景素静静的被拥着,她自然不能说那太贵重了,崇吾大约是看不上那些身外之物的,她听说他不大留心这些东西,得到了不过留下几样,别的都赏了身边人,是以他身边的近侍和亲卫,即便看起来不起眼的也都十分阔绰。念及此,她便继续调侃道:“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我天天追随一位君子,自然也‘有道’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第一次见你这样会夸人的。”崇吾将她的脸板正,深深地注视了一会儿,然后又轻轻笑了。那笑里,带着几分散漫、几分调侃,也有几分克制的情欲:“不过,我不是什么君子,当君子太苦了。比如我明明想和你日日厮混,却不得不假装疏远;明明对她们不感兴趣,还得假意敷衍。”

    景素听他虽是散漫不羁的语气,但她总觉得他那话里面有三分认真,于是迎上崇吾的目光,崇吾只觉得这双眼睛明明透着坚毅却又显得那么柔和。

    “殿下不需自苦,妾觉得这样就很好。”

    景素哪里会不明白,他宠着她,却不肯露出行迹,这固然是因为他性子深沉,不愿以真实好恶示人,实则也是为了使她免于成为众矢之的。一个储君身份的男子,能够给她这样有所着意的宠爱,已经够了。

    “那么我送你的东西,不要再拒绝了。”崇吾犹豫了一下:“我喜欢看着自己宠爱的女人欢天喜地的收下我赠与的礼物。”

    景素促狭的笑了:“那我就不要什么加薪加俸了。不过殿下就别送那么贵重的东西了,我都没什么机会佩戴。”

    崇吾心满意足的笑了,便有点得陇望蜀:“要是你有了位号的话就有的是机会佩戴着出去好好给她们开开眼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!殿下答应我的。”见崇吾看起来有点失望,便又笑嘻嘻的说:“殿下不是说我国色天香吗?那什么也不用佩戴也是美的。”

    崇吾不由自主的斜睨着她,口中啧啧有声:“你不会当真了吧?我的阿素平日里谦和礼让,我以为你有自知之明的。”

    景素也换上煞有介事的表情:“那怎么办?这国色的名头我当着当着就当真了。”

    崇吾心情大好,便放开她,坐在自己书桌前,让景素研磨,开始临字帖,才临了几个字便又细瞧了瞧景素:“难不成你真是国色天香?要不你说孝王那厮为什么见了你就没完了?你还穿着内侍的衣服他都看的两眼放光。孝王成天干些偷香窃玉、品鉴女子之事,照道理是有几分眼光的。”

    景素停下了手中的活,深望了崇吾一眼:“殿下,从前有个爱花之士,最爱种天下名花,芝兰玉蕙、牡丹芍药、芙蓉海棠,应有尽有。有天得了一株朝颜花,见此花望日而开、日落而合,觉得神奇,珍护若宝。谁知有一个牧牛人经过他篱笆,他就喋喋不休,嚷着说那朝颜花是他花园中的名花之最,说那牧牛人想偷。那牧牛人十分鄙夷,说‘原来先生是想要这种花啊,我们那野外田里到处都是,各种各样、各种颜色,数不胜数。也不叫什么朝颜花,我们都叫牵牛花,我们的牛都不吃的,就你当成名花,怕别人惦记。’”

    崇吾起初还听的入神,殆及此时,不由绝倒:“我就是那把牵牛花当宝,没见识的花农,孝王就是那放牛的对吧?那么我竟不知道牵牛花是国色天香呢。”

    景素自己也笑起来:“我这故事虽粗,但却合情合景。”

    崇吾一把将景素拉至膝上,道:“那怎么办?我就想吃这牛都不吃的牵牛花怎么办?”

    景素见他目光幽深而动情,忙羞怯怯的说:“殿下不练字了?”

    一语未了,便被崇吾吻住,一半截话被被吞了回去。

    当然这里到底是书房,崇吾也不会真怎么样,不久便放开了她。仍令她研磨,自己倒真老老实实地练起字来,练完字后就专意读书,做札记,记质疑。景素倒不急着回自己书桌,只在旁边为崇吾洗笔、研墨、递纸,镇纸。她望着崇吾线条分明而又清朗如玉的面庞,以及低垂眼睑却光华熠熠的目光,心里暗想,或许就这样安度岁月就很好。景素最初留下来,多半是为势所驱,那时候为了换取秦枢的自由,如果得用她的命来换的话,崇吾大概也下得去手,而她虽然是迷迷糊糊地侍寝,但也没了别的选择;及至后来,她不要任何名号,也只是想维护家族、成全崇吾,并没有为自己打算;可是如今,就这样守在他的书房里,等着他偶或回来,可以常常看见他,她只觉这大约也是对她最好的归宿了。如果真的有名位的话,哪怕是太子妃大约也没有这样等待的欢愉了,更不得时常相守的静好。于是她偷偷地庆幸这难得的良会,是她用他所不知的隐忍克制、从容坚守得来的,是从众人眼皮子底下偷来的良辰美景。

    崇吾合上了书,将笔搁下,景素正在添着碳,见他停下便又回来给他洗笔,他的桌子上放着一瓯清水,碧清碧清,天光尚好,雪映晴空,景素竟能从那水中看见自己的面影,一张年轻的脸。她将那软软的笔毫没入水中,只一瞬间,那面影消失了,一瓯清水被墨汁迅速晕染一黑。

    她有的是时间,大把的时间,去读崇吾读的书,去想崇吾之所想,再慢慢走进他那于她而言,尚未知的世界;慢慢走到他因秦枢而封闭了的内心去。让他,直到她老了,也不会厌弃她。

    “不用换墨了。”崇吾一身轻松的说:“叫他们进来拿去收拾了吧。”

    景素答应着才要去,崇吾又补了一句:“叫王中达亲自来吧,今晚你去寝殿,我让他安排一下。你先回去换件衣服,要那件珠粉色的。”他说着温柔的笑了。

    景素自然明白为什么要王中达去安排。从前她和崇吾的肌肤之亲,虽然人人都猜到确有其事,但就像沉默在暗处的影子一样,人人都知道,但是谁也看不见,谁也说不出。但今晚不同,在王中达的安排下,必然也就记录在档,落在明处了。

    也好,她仰起头看着门外的天空,省下了众人捕风捉影。而崇吾对她定然有分寸,他经过秦枢和纪良媛的事,到了她,必然更加懂得深藏和收敛了。而那件她无意间穿的家常衣服,他居然还记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