补遗(二十二)番外——历史的回想(二十)
    舍生取义,还是苟且偷生?——五胡十六国时期大界之战的若干“谜题”

    谜题六、“裸刑”,是否是真的?

    灵台无计逃神矢,风雨如磐暗故园。

    寄意寒星荃不察,我以我血荐轩辕。

    ——鲁迅《自题小像》

    (一)

    “本片中的悲欢离合,无不始于十七年前的那场灾难。”——日本电视连续剧《命运》里的台词,主人公由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出演。

    笔者要说的是,性格决定命运。“欲戴王冠,必承其重。”在特殊的历史时期,落在毛皇后这样一位具有传奇色彩,性格独特,身份独特,人生经历独特,志向非凡,身手非凡的女性身上的命运之舟,将如何前行?本传奇正文中,已经有所详细描绘。

    这个谜题的话题,十分沉重。在正式的史书里,是不会有哪怕粗略的记载的,因为这是个忌讳的事。后朝修前朝史,所依据的是前朝能够留下来的文字记录和“权威人士”的口述或叙述。而不幸的是,按接续关系和事件所涉及的“当事人”来讲,偏偏是两个互为死敌、一直征战不休、你死我活的国家——前秦和后秦。前秦的灭亡,虽然不完全是后秦一国之“功”,但其是摧毁前秦的主要推手。因而,在后秦第二位皇帝姚兴在位时,修前朝史和本朝开国皇帝——武昭帝姚苌的实录时,史官不可能完全按照史实去记录一切,特别是对于本朝开国皇帝不恭与揭丑的事实。不是美化,便是略去不谈。这也就是编纂史书的一个原则:历史,是前人想告诉你的事。他不想告诉你的,或者认为没必要告诉你的,就不写在史书里。客观公正如司马公,也不可能“免俗”,《史记》里的很多记述,尤其是牵扯到帝王出身,往往是神化的,你说那是真的假的?按今天的科学理论来说,不可能为真,但不影响史记成为中国一部伟大的史书,除了司马公本人的传奇经历外,更多的,还在于他作为史官的正义感、实事求是的精神,与西汉帝国的文化昌盛与开明。而五胡十六国时期后秦的史官,恐怕做不到这一点。

    有很多野史,并不为官方和上层人士所接纳和重视,一个是所记过于“离奇惊炫”,另外就是等级与资格不够,“不入法眼”,而且多有“离经叛道”、揭露社会丑恶现实的记载,没被“封杀”,已属不易。文字狱在中国历史早期,尚没有“流行”。统治阶层以胜利者的身份,对于不是很过分,会严重影响本朝著名人物的形象与业绩的一些野史轶闻记载,也并没有“赶尽杀绝”。在民间和下层传播阶层,往往有所流传。

    再往后,到《晋书》、《十六国春秋》和《资治通鉴》等史学大家的著作,虽然精于考据,力求客观公正,但毕竟已经时过境迁,所依据的也只能是前朝的史实记录和他们认为可信的野史传说轶闻,其真实性和与史实的匹配度也不能一概而论,毕竟那时候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考古学,有些信息和史实,也不可能考古出来。

    本谜题的话题本来不应该过多讨论,因为这是在“伤口上撒盐”。本来皇后就是为国为君,持节守义,悲壮就义,其情状令人扼腕,如果再“雪上加霜”,未免过于残酷了。但出于对史实完整性和客观性的看待,在这里,还是想简略地分析一下,这并不影响这位传奇皇后的历史地位,与可歌可泣的事迹和人生。正如后来历朝历代,一直到近代现代,都有无数的女烈士,受到过令人发指的酷刑虐待,英勇牺牲,她们所遭受的灭绝人性的酷刑,并不会磨灭与掩盖其视死如归、为信仰和理想献身的壮烈与高洁。而五胡十六国时代的毛皇后,应该是这些女烈士当中,身份地位最高,时代最早的一位。

    关于在古代,加于妇女身上的这种残忍酷刑的记载并不多。对于毛皇后是否受到了这种酷刑的折磨,正史无载。很多人以这个理由,认为毛皇后并未有过这种遭遇。还有人认为,后秦皇帝姚苌本人就是前秦旧臣,后来自立,他手下也有许多前来归附的前秦臣子,当着这些人的面,若姚苌对前秦的一国之后实施如此残忍下流的刑罚,不免会令旧臣有所不忍和鄙视,引发“众怒”,不利于稳定人心。当然,后人也更不希望这样一位武功骑射卓绝、容貌出众、贞烈无畏、宁死不屈的女英雄,在临终之前还要忍受如此的羞辱与折磨。这是出于对美好的珍视,是人之常情。不过,不少历史的真实性往往是残酷和见不得光的,笔者认为,上述的说法,是站不住脚的,理由大概有如下几个方面——